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若死亡人子女后人有工作单位,可查询其档案,若其中出现“父母亡故”等字样,则可用来代替死亡证明。若死者子女无工作单位或无法查询档案,其兄弟姐们的档案中出现同样字眼、且能体现出兄弟姐们关系,也可用作证明。
2.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并盖章,然后到派出所,由工作人员写上“以上人员的死亡记录在我辖区没有档案,现×村委会出具证明一份”,盖上派出所公章。
3.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但该证明无法单独使用,须配上死亡老人墓碑的远景、近景照片,并在公证完成后、出证前,提供两名证人到公证处做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