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
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
3)严格区分公共和特约。公共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费,而特约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
4)对公共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特约收费实行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