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失信人是被限制高消费,而住院是治病,允许和帮助治病是人道关怀,这是任何时候都提倡的,与高消费根本不搭边。当然可以住院。
虽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基本权益依然得到保障,主要的惩戒措施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只要你不在法律明确高消费范围,其他行为依旧是允许的。限制高消费为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