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针对“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可以参考以下几种: 一是可以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如果月度“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比如年终奖超过80000元,则税率可能高达45%),因此尽量将年终奖分配到具体的月份中来发。实务中, “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可以实现整体税负的最小化。二是避开临界点。“工资薪金”个税适用税率分为7档,当处于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时,增加1元,可能就会适用到更高的税率,就会带来额外较多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发放工资时,应充分关注这些临界点,可以通过下月延迟支付等方式,降低适用的税率。 其他的还有诸如利用“免税”优惠政策、变“工资薪金”为“股息红利”、积极争取地方税收返还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