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有效。符合协议管辖的构成要件。协议管辖须具备四个条件:
(1)协议管辖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不适宜用口头形式。
(2)协议管辖仅限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范围内进行选择。
(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4)协议管辖的合意所改变的是一审地域管辖,但不能改变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对照上述协议管辖的必备条件看,本案管辖约定除约定“各方所在地”是否属于几方当事人住所地之一还有待探讨外,其他的无论是形式还是协议管辖的前提条件均不悖法。应为有效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