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当兵83退伍后原计划安排工作结果没安排的,那你就要自己检讨一下自己了。80年代民政部门对于安置退役军人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 (1958.03.17)执行的;退役军人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自己到县市区级民政局安置办报到的;退役军人安置期规定在一年以内、并且保证安置工作具有三年稳定工作期;违反的作为自我放弃。
83年退役、已经过去了整整35年了,就是民事诉讼起诉也只有按照《民法总则》的三年法律保护期。35年你也不可能蹉跎岁月,就是83年有计划安置工作的,至今也只能作为自我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