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同学在北京生活娶了一日本媳妇,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离婚了,在中国请问日本主妇赡养费中国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首先,每个州的情况不一。 现在一般来说是双方哪方薪金高赡养另一方 直到另一方再婚为止。
其次,在一方无收入或收入较少,无法维持婚姻状态下的生活水准的情况下,一方可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
美国95%的 离 婚 案属于协议离 婚,只有不到5%的 离 婚 案是打到法庭上。协议 离 婚 也需要得到法官的批准,而法官在处理协议离 婚 时会对家庭财产的分割加以关注,看看是否对一方造成不公平对待。
对于女性而言,离 婚 后不仅可以分割家庭财产,而且还可以向男方要求赡养费,这一费用不是离 婚 后一方自动得到,但法律上规定女方可以提出赡养费要求。
许多女性在结婚后放弃了自己的职业,而成为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务事和小孩。在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一旦 离 婚,放弃原来工作的女性将立即面临财务危机。法律允许 离 婚女性向男方提出赡养费的目的,主要是使离 婚 后的女方生活能得到一定的保障。当然过去是男方向女方支付赡养费的居多,现在也有女方向男方支付赡养费的,这要看离 婚 后双方的收入情况。
最后,就是男女平等:
在全美国,从前妻那里拿到生活费的男人越来越多.虽然得到赡养费的女 人要比男人多得多,但是负责办理离 婚 案件的律师估计,在他们的男性当事人中拿到这种生活费的,5年前只有3%,目前已经增加到5%~10%. 近年来,从富有和出名的前妻那里寻求经济资助的男人们已成为报纸头版的重要新闻.那个从前配偶那里获取赡养费的男人圈子也即将包括那些从前妻处每月领取一张支票作为赡养费的男人们.他们前妻的银行存款比他们要多得多. 在解释为什么拿赡养费的男人在不断增加时,明尼苏达大学的社会学家凯瑟琳·雷蒂格说:”在男人们的工资不断降低的同时,妇女则能找到较好的、收入较高的工作.”她补充所:”如果妇女想获得法律所规定的平等,她们就得承担责任,资助依赖她们的前夫.” 与妇女一样,男人们能够得到几年的生活费,作为对他们的帮助妻子完成大学或者是研究学业或者对他们跟随妻子到处迁移的补偿.而且,与女人一样,如果男人病了或者伤残了或者呆在家里抚养孩子,他们会说服法官判给他们无限期的生活费.在庭外调解中,高收入的妇女甚至愿意给他们的前夫支付生活费,而不把财产分给他们,因为生活费可以减免税收.
根据以上资料来看,在美国这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大多数的男人是支付离婚赡养费用的。也有一部分女人,也会同样支付离婚赡养费用,支付费用的依据,完全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经济情况,包括工作的状况,等等方面做为依据的。在美国,并不是以性别做为唯一支付离婚费用的标准,一方面,美国的法律充分的保护了女性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法律也充分的保护了家庭中的低收入水平者和弱势群体的权利。
在看看日本的离婚赡养费用规定:
根据日本民法第768条有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第1款,协议离婚的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瓜分财产的要求。第2款,前款规定的瓜分财产,当事人无法取得一致的情况下,或者无法协商的时候,当事人有权向地方法院提出协商要求,只是,离婚之日起两年有效。第3款,前款的情况下,地方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共同努力得到的财产和其他一切的事情考虑之后,决定是否瓜分财产以及其额度是多少。
因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而导致不得不离婚时,无过错配偶一方能否根据法律对有过错配偶一方请求损害赔偿,是关系到一国民事法律制度是否能够强有力地保护无过错配偶一方的权益问题。日本的立法、学说以及判例都承认无过错配偶一方对有过错配偶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即请求离婚抚慰金。同时,日本的理论及判例还对如何算定离婚抚慰金数额进行了探讨。
个人感觉,日本的法律规定很适合中国女性的诉求,一方面,日本法律未雨绸缪的将履行婚姻义务开始,就将夫妻双方的财产明晰化,公开化,量化。
然后充分保护了家庭弱势群体的权利,规定了强势群体的义务,公平了家庭成员的得失和利益。另一方面,有对过错方有了更明确的明细规定,充分约束了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责任感,并对过错方有了明确的打击力度,所以日本的法律也就更亲民,尤其是适合弱势群体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