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北京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12月,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地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有的地区以本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即以本企业职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以内部分之和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