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如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简单的说:打人未构成轻微伤是不用写上诉书的,基本上是治安处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