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步骤为:
1、准备材料,准备的材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原件;
(4)记载有土地状况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和地籍调查确认通知书原件;
(5)公安机关核准的房地产坐落证明原件;
(6)面积测绘计算报告书原件;
(7)涉及拆迁的提交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完毕证明和拆迁许可证原件。
2、根据上述资料,去往登记中心楼盘科室核定楼盘信息,提交测绘报告。
3、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4、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扩展资料: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1、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2、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5、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