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占地农民的补偿兑付、基本生活保障、发展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和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无特殊情况不准动用。3、被工业园管委会及其它组织依法征用的土地补偿收益,其现金统一存工业园管委会管理,由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监督使用。4、土地出让收益中的利息,按用地协议规定的利率和时间支取,并做到及时入账。5、各村支取土地出让收益资金,须按以下程序审批:
(1)支取使用附着物及利息收益时,必须经“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工作队主任审批同意。
(2)各村支取土地出让金时:
首先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提出方案,包括资金使用的用途、数额、使用时间等,形成书面记录,并由与会者签名同意;
其次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有书面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最后填写《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使用申请表》,报办事处审批,同时携带“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6、各村使用所申请的款项,必须按申报和批准所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中途变更用途,必须另行申报批准。7、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的使用,经审批同意后,由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到园区管委会支取现金,村报账员办理手续后支取。土地出让金不在工业园管委的,须支取使用时,也要履行规定程序。8、村集体对支取土地出让收益资金的使用,要经民主理财人员审核后方可入账,并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