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
三、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合同法》第131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