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于实施的最新的《刑法修正案
(九)》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即意味着刑九将对于原有的“盗窃、侮辱尸体、尸骨”罪的入刑范围扩展到了故意损害骨灰。这与现实中频发的对死者骨灰或者骨灰盒的盗窃、侮辱、故意损坏等行为有关。而死者的骨灰与死者的尸体一样,同样是其亲人的精神依托,对于骨灰的不敬行为同样会给死者的亲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处于对死者的尊敬和对于死者亲属精神利益的考虑,刑九对此作了修正。而本案中逝者长子长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逝者骨灰的故意损害,应当为此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