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提供需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为虚假证据,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足以反驳对方的证据,方可得到人民的支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