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证双方当事人向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第二十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由专人收取公证费。
3、公证员对公证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公证人员外出调查,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进行。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进行调查的,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
4、制定公证文书。
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是由婚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公证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申请而产生的,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公证的文书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即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书与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书产生冲突时,以经过公证的协议书为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