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作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情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后,争取取保候审和争取从轻处罚。如需帮助请与我联系。重庆市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刑量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雇佣他人、接受他人雇佣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