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留置权和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消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当的,相互主张不再交互履行而予以抵偿的权利。
留置权与抵消权的区别
1.性质和目的不同。
留置权系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抵消权在性质上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之间对立的债务于等额上归于消灭,以节约相互履行的成本。
2.适用条件不同。
留置权是在主债权基础上产生的担保权,其产生的过程中,只存在于一个合同关系而抵消权则适用于当事人之间互有债权、互负债务的情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债的关系。
3.效力不同。
留置权具有物权的支配力与对抗力、优先力,而抵消权无此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