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权分割并不像夫妻间实体的共同财产一样,一人一半即可。它需要考虑其他股东的意见,还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作出判决。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可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股权比例,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
二、是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
三、是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者由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