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
签订协议时双方签字即可,但一定要确定对方的签字人是用工单位的代表,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在协议上盖章则为最佳。
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打工,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担心用工方违约,请务必留下协议、票据等相关证据,以便举证。
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要各种押金的用工单位,那可能是假的,还有,证件一定不要押在中介或用工单位,要自己保留。还有,你工作前最好到网络上了解一下用工单位的相关信息,以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