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公众公司而言,公司准备转让全部股权,是不需要刊登法人变更公告或者债权债务清理公告的。就上市公司而言,这是一种公示要求。当然,挂牌企业也有这种公示要求。
.一般情形下,公司债权人不得向公司股东主张债权。如股东没有滥用法人资格损害公司债权人或者抽逃出资等情形。不论是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非本公司全部股权,还是公司股东转让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权,前款情形外,公司债权债务不影响股东个人财产。
.法律虽不强制,但公司股东如有意这么做,法律也许可。公司如果这么做公告期一般参考为90日,但即使这样做了,并不因此消灭债的关系。
.当然在具体的收购过程中,原股东的这种承诺与保证一般来讲是必然存在的。为防止这种承诺与保证被继任股东滥用的情况,原股东当然是有必要考量到这一块的技术操作。我们以为这一块的技术操作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可能会更适宜。欢迎获得您的联络与面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