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明确的讲,当事人是可以将该“拆迁合同和五联单”作为证据递交的。但是,是否能够证明房产的归属,还应该由根据具体事实,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无法预测判决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