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任何股权均可以零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但是零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
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零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为了逃避债务而零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零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零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