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如此
一、审理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原告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主动处理。如果原告在时,没有提出这个要求,也不强行作出判决的。
二、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如果是败诉了,最好是直接支付该费用吧原告完全可以另行,要求败诉方承担该费用,而这种要求,法庭又肯定是担绩曹啃丨救查寻肠默支持的。如此一来,败诉方反而又要多支付一笔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