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个住宅小区内,商品房保修期过后需要维修,回迁安置房同样存在需要维修的问题,不能说商品房交了专项维修资金就维修,回迁安置房没交就不维修,这将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若用商品房业主所交纳的维修资金去给回迁户业主修房,显然不合理。所以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回迁户应一视同仁,都要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即回迁户按同类商品房售价的2%交给开发建设单位,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领取最后一批售房合同时一并移交房管局。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