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因工伤一直在家里休息,单位起初几个月给我发正常工资,之后就发了基本生活费。我最近去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我想要单位补发我此前的工伤待遇,单位拒绝。请问,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要看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根据上述规定,你如需要补发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的工资待遇,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确认。若鉴定结果属超过12个月的,可以依据鉴定结论确认的时限要求单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