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八)离休、退休的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出境定居的
(十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十
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