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每天12个小时,无任何劳动防护措施,无安全帽佩戴,上班时扛管不慎被击中后脑,在监控录像正前方,有两位同事在场,讲班长听,还被他骂,事后继续工作,两三天后头痛,头晕,耳呜,有短暂意识障碍,恰巧母亲在广西南宁住院需办理出院手续,在之后检查报告1脑震荡,2双侧基底节区多发脑软化灶,3双侧筛窦及额窦炎症,医生解释这是病理流程,建议住院治疗并开下住院单,厂方不想负责,对受伤员工恐吓住院恐怖的话语,也不帮申请工伤认定,还使用各种手段让我出厂,本人自己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了工伤认定申请表,证人写了证词,厂方知道后收回申请表和证词,半个月后通知没时间填表,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还私自更换证人证词,更改考勤表,销毁监控录像等,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