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受遗赠;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第四条房屋登记;
(五)房屋分割,过户需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买卖。前款第
(四)项材料,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无抵押;
(五)其他必要材料、受遗赠证明;
(二)互换。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必须要一样契税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无法过户,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可以是买卖合同,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的;
(四)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