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人不一定是单位负责人,须在企业行使管理权或经营权,并能直接决定企业事务的人。如果合伙人具有了以上的条件与特征,则是单位负责人了。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