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咨询的劳动纠纷的问题。
一、你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该主张有1年的时效限制。
三、如果单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的,根据《社保保险费》第12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缴的,你可以依照《社保法》第82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现因公司业务原因,要全部辞退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因业务不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