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下情况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4、你可以收取对方抄袭你的文章的证据材料及时去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