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如果死亡前有进行医疗救治的话,就会涉及到医疗费的赔偿。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五、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六、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八、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也非常多,并且,车祸赔偿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