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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逾期收房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10-18 安徽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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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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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逾期收房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业主逾期收房也要有个正当理由,否则责任自负。房子如果经专业验房师检验后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收受人可以不收房,但是,如果购房者没有正当理由,那么不收房期间房子可能发生的风险都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了。比如房屋因外力灭失、期间的违约责任和开发商解除合同等。
    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多种,以下这些都是买受人享有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只要开发商的行为有一种符合解除条件,买受人即可行使解除权,这是对房地产开发商设置的重重约束,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规范开发商的行为这是立法者和司法解释者们在深处共同蕴涵的意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规定以及其他一引起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在房屋预售和现房销售的买卖合同在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
    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解释》
    第七条规定,“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裣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
    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说明对此安置协议被拆迁人享有解除权。但这种安置协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是在内容上必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是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安置协议;
    第二是该补偿安置的房屋在安置协议中有明确的位置、用途约定。另外必须是拆迁人将该补尝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是,必须是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的消费者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此时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约束条件是,必须是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
    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的规定没有进一步设定关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条件限制,容易为消费者滥用。
    (6)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再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该项内容也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对于这一条不能滥用,需要以合同目的是否实现为限制。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所以,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适用,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8)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9)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10)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1)因出卖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12)因不可归责与买受人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3)《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买受人在行使解除权时应该注意权利的行使条件和限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所以,买受人需要及时行使解除权,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先例的,解除权消灭。
    全文
    12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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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收房法律风险的预防
一般房产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1、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往后推几天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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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危险驾驶罪处什么刑罚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法院将给予被告人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处以罚金。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实施了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的人员,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
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即被判处拘役,并处以罚金。
2、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极易引发严重的后果,如若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则可能被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挪车的认定标准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在道路环境中驾驶机动车辆,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需承担刑事责任,包括被判处短期监禁和罚款:
1、实施了激烈且异常的追逐行为;
2、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机动车;
3、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驾驶员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构成犯罪,那么将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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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风险主要有哪些?
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道德风险,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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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危险驾驶罪举证责任主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该罪名的责任承担主体应为主观意识健全并已满法定成年年纪的民众,具体的犯罪构成为:
首先,在犯罪的主观要素层面,需要具备明显的过失心态,即应当清晰认识到自身在道路上饮醉酒之后仍然驾车行驶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疯狂竞速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然而仍然心存侥幸或放任这一状况的发生;
其次,在犯罪的客观要素层面,需要有在道路上过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以极快速度驾驶机动车进行竞速比赛,而且此类事实必须达到既定程度;
再次,该罪行所指向的犯罪客体主要为公共安全,意指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已经对整个社会的安全产生实质影响,给不确定以及众多公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甚至是财产利益带来了严重持久的潜在风险;
最后,该种犯罪的实施者应当是普通的刑事责任承担者,即年满法律规定的成年年纪也即能够对自身行为负责的个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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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1、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2、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1、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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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同诈骗罪主体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识别和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其法人或单位之名进行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所获得的非法收益归属该法人或单位所有,那么这种情况应被视为单位合同诈骗。
其次,如果法人或单位组织内部的某个人在其职务职责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欺诈行为,并且犯罪所得同样归属于该法人或单位所有,此种情况就应当划分为法人或单位的合同欺诈行为。
另外,当有法人或单位的授权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或者在没有委托代理权的前提下,某个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只要得到了法人或单位的批准,且犯罪所得也归属于该法人或单位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认定为法人或单位的合同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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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风险包括哪些
1、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如果对并购的目标企业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2、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1、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给并购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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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超载构成危险驾驶罪关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明确情节严重程度后,可对危险驾驶罪判处1至6个月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以下为相关具体情况介绍:
首先,主刑方面,根据法律判决,此类犯罪者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六个月的拘役;
其次,附加刑部分,需缴纳罚金1000至5000元不等,通常情况下为2000元;
再者,行政处罚方面,将被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照,若涉及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情况,则需在十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照,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运营车辆;
最后,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行为,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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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著作权风险主要是什么?
企业在获得著作权之后会面临着被他人或者是其他企业侵权,继而就会成承担会受到经济损失的风险。为了不被侵权,企业应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保护著作权,若是发现他人侵权,也需要及时的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此来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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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交通肇事罪法律关系主体是什么人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主体被划定为一般主体,具备较为宽泛的涵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别人群:
首先是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驾驶员,简称为驾驶员;
其次,操作并管理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安全平稳运行的技术人员,例如机械工程师、车辆检验员、巡查路线路工、扳道工以及维护保养人员等;
再次是负责交通安全监管的工作者,例如交通警察和交通管理人员;
此外,还包括直接参与交通运输的管理层人员,例如调度员、引航员、机务员、信号员及船长等;
接着是非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例如非职业驾驶员违规驾驶导致严重交通状况,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他人驾驶的交通工具出现重大事故,渡口乘客强行抢渡导致渡船超载倾覆等情况;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主管领导或者车主强制命令本单位员工或者所雇佣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驾车,从而导致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这些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因此,他们同样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酒驾量刑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之规定,任何人在道路上操作机动车辆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面临刑事拘留以及罚金的惩罚:
(一)从事具有竞争性质的驾驶活动,情节严重者;
(二)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三)在执行校车任务或者提供客运服务的过程中,屡次严重超负荷搭载乘客或者长时间严重超过规定的行车速度;
(四)在涉及化学品运输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了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对于前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者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其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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