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楼道乱放杂物的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比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居住地的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也应有相应的管理规约,这些法律和规约都具有约束力,如果相邻人侵害了自已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公序良俗,可以依。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