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一起喝酒后,朋友骑车回家,途中出事,一起喝酒的有4种情况同饮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醉酒骑车出事,其他喝酒的人没有直接关联。但是,这些人在喝酒时以及酒后要尽到提醒、劝阻的义务,明明知道朋友喝了很多酒还骑车,却没有进行适当的劝阻,也没有护送他回家或没有通知他的家人。这种情形违背了在先义务,一起喝酒的朋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