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需要看具体情况。
解析: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年假的法律规定天数要根据职工工龄而定,具体如下:
(1)职工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龄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