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决裂法的,劳动法限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交纳社保,如果在试用期内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必须支付员工事实上工作天数的薪水。结算薪水按照以下公式:事实上薪水月薪水2
1.75事实上工作天数。你这个情况,首先你工作两个月,公司无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背劳动法限定,按照限定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月起,必须给员工发两倍薪水。第二,你自动去职,公司是有权利能够辞掉你,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够不出你的薪水,即使公司有限定翘班扣钱,但是这个劳动法是不出支持的,决裂法的。所以你现在能够好好的跟公司沟通,最好姿态放低一点,毕竟你不辞而别还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有错在先。也把劳动法限定的事实摆给他们看,尽可能通过沟通拿到你薪水所得。如果实在沟通不成,就只能到劳动部门投诉了。劳动部门仲裁的时候,你要做好保留证据的准备,以下都能够作为证据,保留至少一项证据,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
1.入职邀请函;
2.工作证;
3.薪水发放银行账号流水
4.同事证言;最后祝你能够拿到应得薪水,并且找到你理想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