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须为工作满30日的员工购买社保,对未满30日的员工社保问题并没有进行强制。对于2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应当在次月25日之前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在一个月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的手续,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