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可以。
解析:
夫妻俩不可以在同一个法院当审判员。
根据任职回避原则,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烟亲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法律分析夫妻关系不可以在同一法院_庭长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三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会委、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