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可以报一点,如果住院超过3天,医疗费超过1000元,可按60给予报。城镇职工医疗住院才可以报,门诊一般不报。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扩展资料: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