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限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乡村土地建设公司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应予私下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公司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准许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准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牵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解决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限定的准则和办法,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花费后,方可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