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时存在未入账花费的应说明情况,冻结额度,先理顺后交接。村干部离任后由区(县)农经站组织乡(镇)农经中心开展离任审计,审计报告中应说明未入账且确需村报销的及外欠的花费,审计报告中没明确,以后出现的花费,村集体不予承受,谁经办谁负责。参照《乡村集体财务管理若干限定》: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完善以下财务管理规则: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规则、财务预(决)算规则、现钱银行存款管理规则、债权债务管理规则、资产资源台账规则、票据管理规则、会计档案管理规则、财务开支审批规则、会计人员管理规则、村干部离任审计规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则等。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离任后必须进行财务、固定资产交接,杜绝村级“包包账”发生。交接时存在未入账花费的应说明情况,冻结额度,先理顺后交接。村干部离任后由区(县)农经站组织乡(镇)农经中心开展离任审计,审计报告中应说明未入账且确需村报销的及外欠的花费,审计报告中没明确,以后出现的花费,村集体不予承受,谁经办谁负责。村干部离任后拒不交接固定资产及村级财务票据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