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员工补助怎么做帐?
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库存现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通过银行转账的补偿金,以银行回单填制凭证入账。
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补偿金,以员工签字的领取单填制凭证入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另外,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辞退员工时,需要根据辞退的具体原因来认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对于用人单位主动辞退的都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只有在员工存在违法行为时,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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