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仅仅是对事故的性质进行定性,并不能代表员工一定需要休息,员工受伤需要休息是需要根据医院的医嘱,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判定员工是否需要休息而定的。所以员工在工伤休息期间,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证明需要休息,到医院进行请假才可以。
工伤鉴定期间,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待遇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