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该项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公民都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居住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待遇;
2、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城市的师资相对来说,更有优势;
3、农业户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当地的集体经济利益及发展前景方面,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前提下,迁移户口是不影响该待遇的享受的;
4、当事人主要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考虑,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用人单位即可(集体户口在使用户口本、申报新生儿户口时,需要征得集体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