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按房屋面积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和市郊城镇的住宅小区内,只要有下列的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一是将单位的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二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三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四是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五是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值得一提的是,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是此次同步修订管理办法的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出租房间内居住使用人数超过正常居住人数,包括设立集体宿舍的问题。同时,人均面积指房屋实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