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对您的回答如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3条第2款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选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您可以与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