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孩子签字。
1、我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2、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产份额。子女有权选择是否同意房产过户直接到另一方。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扩展资料:夫妻一方去世后,常见房产继承误区:
1、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且登记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认为其中一方死亡,不必过户即属于生存的一方。 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自己一人的名字。
2、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能分得一部分房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两个顺序中均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
第三代人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3、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张某想要进行遗产分割,首先应当分出自己与继母的财产,再对父亲的遗产部分进行分割。
4、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将该房屋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
5、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他享有的不是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