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不能
1、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只有一个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表现为:一个有效身份证件下只有一个有效的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或“封存”状态。);
2、申请人必须持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身份证件;
3、没有在申领银行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其中北京银行发放的为“贷记卡”,中国银行发放的为“借贷合一卡”其他五家银行发放的为“借记卡”。公积金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发卡银行,每名职工最多可拥有七家银行发放的联名卡,但是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