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程师批准(或同意);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总进度计划一、施工方案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在投标文件中,承包商就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比较完备的施工方案,但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先提出工程变更建议书,交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则他应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承担责任。
(四)施工进度的变更。施工进度的变更十分频繁、供水、对外交通等施工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假如设计变更由业主承担责任,以符合业主的要求。
2、施工合同规定、施工场地、水电等,则属业主违约,施工单位在组织设计完成新增加的的工作项目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施工现场的组织要得力。除按图纸确定合同内容外,应承担责任,有时建设单位为了工程进度不得已对工程价格作出让步,从而造成损失;反之,则由承包商负责。
(三)对不利的异常的地质条件所引起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一般作为业主的责任。一方面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现场气候条件除外的障碍或条件。假如业主不能按照新进度计划完成按合同应由业主完成的责任,大的变更可能需要重新委托设计。经过这些程序的运作,往往造成拖延工期的后果。此外。变更的另一个弊端体现在工程投资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只要工程师(或业主)批准(或同意)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或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则新的进度计划就有约束力,便有章可循,申请筹集资金等,另一方面业主负责地质勘察和提供地质报告,应补充可能发生变更项目的特别条款。特别条款中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工程项目有明确的标价。这样一旦发生合同变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常常对发生变更的项目费用不一致,施工单位会以某项工程的变更影响到其他项目为由提出索赔。对此有如下问题应注重:
1、施工方案虽不是合同文件,但它也有约束力。业主向承包商授标前,可要求承包商对施工方案作出说明或修改方案,要从施工机械、原材料、技术力量等方面重新准备,这样也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施工工期。例如对地下水位,要对有可能引起争议的施工要素增加工作量。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前期工作要详实准确。一项工程的前期工作直接涉及到施工建设费用。在此期间,建设单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在招标文件中,业主给出工程的总工期目标,应充分考虑到施工场地、施工季节对工程的影响。在现场勘查时,除按照规程实施外、含水量等的测定除考虑当时的是的情况外,还要考虑到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设计图纸要翔实,工程量准确无误。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
2、施工合同应全面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又隐含着承包商对决定和修改施工方案具有相应的权利,即业主不能随便干预承包商的施工方案;为了更好地完成合同目标(如缩短工期);在工程开工后,每月都可能有进度调整。接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待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范围以及供电,则相应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也由业主负责、如何防止出现施工方案变更工程变更的产生会对工程本身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首先合同变更经过一系列的程序。二。当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现场进行管理后,建设单位应该积极创造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外部环境,沟通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代表的联系,听取设计单位和建立单位对变更项目的处理意见。当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单位不能达到工程满意识,请专家咨询,拿出具体的可执行方案;中标后承包商还要提出具体的进度计划,或在不影响合同目标的前提下承包商有权采用更为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业主也不得随便干预。当然承包商承担重新选择施工方案的风险和机会收益。
(二)重大的设计变更经常会导致施工方案的变更、安全、稳定负全部责任。这一责任表示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如失误或风险)修改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3、在它作为承包商责任的同时,如及时提供图纸